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实现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务实、高效,有力推进了财政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及时充实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自抓,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抓落实。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政务信息49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责任和权力清单、政府债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ppp项目相关情况等。 2018年我局继续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公开了2017年总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和2018年总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二是全区除涉密部门外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决算。2018年9月,公开了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年没有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不足。为此,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制度,并做好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二是结合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所有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侧重从资金的使用绩效上来凸显财政资金投向和惠及范围,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六、其他情况
安排工作人员负责上网搜集有关咨询、投诉和建议,并按要求及时答复。对公民当场提出或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财政政务公开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公民通过信函或互联网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属于职责范围内一般政策性业务答复的,我局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该问题。全年没有咨询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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