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民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邮编:614700;电话:2711042)。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以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总揽全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立足民族宗教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为贯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在工作中我们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止2017年末,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2条。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应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全面性等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的数量,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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