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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文体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信息来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kh.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金口河区文广新体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邮编:614700;电话:0833-2711201;电子邮箱:421860025@qq.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文体广新旅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06条,财政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12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在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乐山市金口河区新闻网等公开金口河区文广新体旅游局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的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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