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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度,我局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立足林业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工作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为贯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开;同时充分利用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查询。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在工作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止2015年末,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含新增和变更)数量7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占57%;行政审批类信息18条,占24%;其他类信息8条,占11%;财政类信息3条,占4%;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占4%。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本局开展林业工作动态等情况。 2.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情况。重点公开了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办理统计情况。 3.其他类信息情况。重点公开了单位相关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开展进展情况等。 4.财政信息情况。重点公开了本单位的年度决算和预算等“三公”经费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及时更新政务、党务信息公开栏,并对党建情况、职工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情况等全面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 (一)不足之处 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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