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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9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对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阳光民政、服务型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四是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实效。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政务及村务公开等方式对民政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另外,我们还加大动态管理,对即时信息如期录入、同步管理,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了解和关注百姓对我局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信息”高度关注,如有人要求申请公开,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3.加强保密审核、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保密宣传。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及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全年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涉及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发放的发放、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的申请程序、补助标准,婚姻登记收费及办理要件,现身军人优待标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老年优待主办理条件,高龄津贴的发放条件及申请程序以及“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主要内容。所有的民政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党政网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3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我局不存在收费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还待进步;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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