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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1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条例》精神,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四是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实效。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政务及村务公开等方式对民政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另外,我们还加大动态管理,对即时信息如期录入、同步管理,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了解和关注百姓对我局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信息”高度关注,如有人要求申请公开,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加强保密审核、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保密宣传。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及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全年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加强学习培训,做好信息宣传。将《条例》列入全局理论学习计划,积极宣传信息网络安全知识,使各股室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培训,各工作人员提高了执行《条例》的工作能力,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民政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双拥及优抚安置等4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党政网、及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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