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由永胜乡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初,我乡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彭文巧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明确了主管部门,明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结合工作实际,再一次学习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描述)、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和责任部门,把编制任务落到实处。
3、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
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乡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4、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乡党委十分重视,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集体学习《条例》,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乡干部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我乡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乡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二是学习贯彻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我乡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依法、准确、规范、定密”,明确各单位的保密范围和定密权限,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是指对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二)委属各站所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作出决定,实行同步审批。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也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三)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五)审核的内容是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审核的程序:政务公开内容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重要内容由主任审批后予以公开。
(七)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按审核规定擅自公开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政预算-决算”栏目共发布消息1条,“机构职能”栏目发布信息1条,“政府文件-报告”栏目共发布消息1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为此,我乡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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