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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1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字号:
  2014年,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分工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处、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加强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共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协调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措施,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配合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对专栏和门户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更新或补充;坚持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为法治金口河网、金口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行政栏目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

  金口河区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简报89条,其中中国民族宗教网采用1条,国家宗教事务局网采用1条、新浪网采用1条、四川长安网采用17条,四川省司法厅采用4条,四川日报网采用2条,四川法制报采用1条,四川普法网采用15条,乐山新闻网采用,乐山日报采用2条,乐山普法网采用89条。

  2、 依申请公开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3、政策咨询解答

  2014年度,我局共接受群众咨询104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23人次,当面咨询接待960人次,其他方式咨询87人次。

  4、复议、诉讼和申诉

  2014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5、“三公”经费公开

  2014年金口河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8万元,医疗卫生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万元。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每月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定期监督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中,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评比不达标的及时提出批评,并不得被评为年度先进。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信息资源整合和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应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区司法局现有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汇聚和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有效改善当前传统信息采集和交换手段固有的弊端,为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资源保证。

  2、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决公开。这些信息的即时公开可以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随着法律服务行业大环境和政府、公众法律观念意识的发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应当不断加强。

  3、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关系。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加强保密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或侵害公民隐私,损害企业商业秘密,损害政府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方面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常识的学习,提高信息甄别判断能力,另一方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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