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kh.gov.cn:8000)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山市金口河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711089。
一、概述
201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紧扣“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12条,占32%,主要是档案法律法规性文件;工作动态类信息16条,占43%,计划总结类信息9条,占2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和人事任免等信息。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本部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14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全面深入改革不断推进,档案工作涉及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需求更加多样,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局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多样;二是政务公开的项目类别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单一,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乐山市金口河区档案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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