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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信息来源:区工商局  【字号: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发[2014]17号文件)要求,我局我局扎实开展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向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发布我局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加强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提供各类咨询服务。截止目前,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共发布34条信息,法律法规公示公告21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运行,我局积极推行企业联络员备案登记制度,要求企业联络员通过公示系统公示年报、股权变化等基本信息,同时我局主动将对市场主体的处罚信息等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示。

  我局今年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局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新修改的工商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证信息高质量公开。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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