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相关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区永和一小、区检察院、区永和镇胜利村,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等相应指标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行现场指导。
检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各创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精心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多举措开展了学习宣传,在全区上下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检查组要求,要按照指标体系相关标准,认真总结提炼,挖掘亮点特色。要规范资料管理,同时加强对创建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强化民族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金口河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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