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关于农村危房重建的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我区投入资金约1.8亿元,实施了农村危旧房新(改)建普惠政策,基本完成了一般户危旧房改造工作。 2020年我区针对相对贫困户与防贫防返贫监测对象分别制定了农村住房保障实施方案(金住建发〔2020〕1号、金住建发〔2020〕2号),其中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不超过1.5万元,重建补助不超过3万元;防贫防返贫监测对象危房改造补助不超过2万元,重建补助不超过4万元。保障补助资金均为区级防止致贫返贫基金。以上两个保障方案扶持对象均由区脱贫办统一识别认定。 结合2020年“8·18”特大洪涝灾害各乡镇农房受灾情况,我区制定了灾后农房重建、加固维修实施方案,其中一般损坏住房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2万元,贫困户重建补助为人均补助2.275万元(其中一人户单独建房补助4万元),一般户重建补助为人均补助2万元(其中一人户单独建房补助3.5万元)。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组成。农房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对象由各乡镇结合受灾群众意见进行核定上报,现已锁定农房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对象。 除此以外,2020年我区无农村危房重建中央、省市区补助资金。 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