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11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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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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