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9楼
联系电话:0833-2715922
乐市环审金字〔2024〕1号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综合楼)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综合楼)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审批请示收悉。我局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报告表信息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综合楼),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9层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52.7m2,框架结构,高度43.5m,设置床位212个。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重点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未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硬化,并加强清扫、洒水;场地出入口设置轮胎冲洗装置,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搭盖篷布,不超载超速,及时清扫道路沿线遗落物料,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营运期加强绿化,垃圾日产日清,医废暂存间恶臭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化验室废气用局部排除方法即利用通风柜,药品柜、操作实验台上设计排气功能,用机械通风设备将实验室排放的各种废气输送到楼顶部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污染源的管理。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如各类风机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设减振底座,风管设消声器,排风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以降低风机噪声的影响。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及调试。通排风系统对进出风分管加装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柴油发电机房为间断声源,仅在停电时作备用电源用,柴油发电机设置于负1层,远离人群集中区域。本项目位于永和镇场镇,停电几率小且停电时间较短;发电机底部采用减震基础,风管采用软管连接,管外采用吸声棉包裏,排气管道采用消声减震设施,排气口朝向院内,由此可最大降低发电机噪声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配电室位于负一层,可考虑设为全封闭式隔音房,混凝土实体墙,四周设吸声棉,采用隔音门。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拆除建筑废渣、装修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能让其四周乱放,确保其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渣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于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能够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则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掏和处置;医疗废物和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七)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备案。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六、请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乐市环审金字〔2024〕2号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审批请示收悉。我局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报告表信息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报告表》表明:本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建设项目,是接驳成昆复线金口河南站和金口河城区的重要枢纽车站,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客运站建筑面积4757平方米、其中∶进站大厅116平方米、候车厅665平方米、售票厅170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105平方米,站前广场1387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共计35个,营运车场地包括门卫室、六不出站检查点一处18平方米,安检棚109平方米,发车站台及下客通道雨棚497平方米,营运车辆发车位15个,配套建设桥梁2座,边坡长度363米,新建河堤311米,配套绿地面积1027平方米。
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设计、有效工程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要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禁止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如对材料堆场和堆土面采取彩条布覆盖,以最大限度防止起尘。运营期定期对停车场及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以抑制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柴油发电机必须选用排气达标的产品,使用优质柴油,减少废气排放量,废气通过室外3.5m排气筒排,污水治理工程运行过程中有恶臭气体通过加强设备封闭性和周边绿化控制影响。
(三)重点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禁止排入小河,同时河堤、桥梁施工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小对河流地表水体的影响。客运站场地平整及地基开挖;新建边坡;污水埋管产生的土石方必须按规范堆存在设计指定位置,并对临时土石方进行遮挡,采取防风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带走,禁止多余土石方下河污染物水体及堵塞河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治理工程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2.2km污水管线排至下游小河。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移动噪声源如空压机等应尽可能屏蔽,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以减少噪声对周围地区的影响;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夜间及午休时间禁止钢筋加工及运输;中高考期间整个工程禁止施工;车辆在经过环境敏感区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营运期车辆及设备应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应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减速、禁鸣等提示标志,对噪声产生较大的检修设备安装消声器、加减震垫。在场地周边建设围墙、种植树木等,可对机动车产生的噪声有一定量吸收。
(五)重点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送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在储泥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要求;定期检查、维护相关设施设备;按操作规程施工,禁止野蛮施工;所有机械维修及加油服务均不在施工区域进行,全部外委修理站及加油站进行,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减缓对外环境的影响,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
(七)重点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备案。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六、请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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