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金口河区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一期(顺水河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715922
传真:0833-2715922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9楼金口河生态环境局919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22年9月5日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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