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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

发布日期:2020-05-18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字号:

一、严禁有令不行,对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和组织安排事项不服从、不执行或打折扣、搞变通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严禁造谣生事,对编造、散布涉改不实信息,诬告诽谤、挑拨离间,唆使或参与聚众闹事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禁拉帮结派,对利用宗族势力、家族势力等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影响干扰改革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对参与者和直接责任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严禁暗箱操作,对直接或通过他人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控制选举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的,对相关人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严禁突击花钱,对借改革之机大搞迎来送往、铺张浪费,违规发钱发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购置办公设备等行为的,一律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侵占公物,对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村务档案,截留、挪用、私分、坐支、借支公款等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七、严禁财务处置,对放弃、变更、转移、虚列各种债权债务或产生新的债权债务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八、严禁损害民利,对借改革之机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的,一律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九、严禁失职渎职,对在改革期间擅离职守、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影响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推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十、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有关保密内容,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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