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建设“平安金口河”的积极性,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区政府决定授予陈永剑、薛春两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发扬见义勇为的优良美德,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金口河”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陈永剑、薛春两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陈永剑、薛春两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022年4月8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陈永剑与薛春像往常一样,正在大渡河进行冬泳训练,他们刚刚收齐装备爬上岸边,忽然,不远处传来“快救人啊,有人被水冲走了!”的呼叫声。听到这撕心裂肺的喊声,循着呼叫声望去,只见水里有团黑影时隐时现,顺着湍急的水流迅速往下游漂来。
就在这个危急时刻,陈永剑与薛春勇敢地跳入大渡河,即便当天艳阳高照,但清明刚过,水下依旧是冰冷刺骨,更何况刚刚进行完训练,体力大不如前。当事人当时从大渡河上飘来,离岸边有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但当时情况紧急,不能有一丝犹豫,陈永剑与薛春奋力地向当事人游去,他们心中明白,这五十米的距离,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距离越来越近,终于在男子即将被冲进漩涡里的关键一刻,陈永剑与薛春用尽全身力气才将男子抓住,慢慢往河岸靠近,好不容易将男子推至岸边时,也体力透支瘫软在岸边!
陈永剑与薛春诠释了一个普通农民临危不惧、淡定沉着的见义勇为行为,也彰显了一个平民英雄的崇高品质,危险面前,是那样的一马当先,是那样的奋不顾身,他们的英雄模范行为,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正能量,是道德风尚形成的强大支柱,是我们每个人值得学习的榜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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