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永胜乡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瓦山锰矿勘探矿权退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金口河区瓦山锰矿矿权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瓦山锰矿勘探
矿业权人:乐山市金口河恒安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号:T51120080402005506
开采矿种:锰矿
有效期止:2014年3月9日
矿区面积:9.36平方公里
取得方式:申请在先
二、涉及保护区情况
涉及保护区类型:大峡谷地质公园
与保护区重叠面积:9.36平方公里
三、退出方式
关闭退出
四、退出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五、矿山现状
(一)有效期内提交矿业权延续申请,不存在违法勘查开采
行为,逐级上报注销。
(二)涉及井硐封闭、设施拆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
(三)该矿初设时间为2004年3月,由省地矿局207地质
队申请设立,207地质队于2012年将该矿权转让给乐山市金口河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探矿权有效期至2014年3月9日。该矿权与四川大渡河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重叠面积9.36平方公里,因2004年5月四川大渡河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调整方案将瓦山列为了一级保护区,故到期未予以延续,期间无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六、退出标准
(一)矿山关闭及生态修复
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矿业权退出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二)证照注销
区政府下达关闭决定后,由矿业权人提出注销申请,区自然资源局按部门登记权限办理注销手续。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三)职工安置
不涉及
(四)成果验收
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查看资料、会议方式进行验收。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七、建立退出档案
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完成时限:销号后6个月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