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河长制目标考核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区河长制目标考核顺利进行,经区总河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将对照省、市目标考核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于2022年11月28日-30日,完成对5个乡(镇)、8个部门的河长制湖长制目标考核任务。
一、考核对象
1.各乡镇。2.《年度工作清单》牵头部门: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考核时间
11月28日上午:永胜乡,下午:金河镇
11月28日上午:共安乡,下午:和平乡、永和镇
11月29日上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11月29日下午: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经信局
11月30日上午:区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三、参加人员
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由区总河长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组由区河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韩建军、周瑜)、区河长制办公室(翟雪琳、徐诗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伟)、区农业农村局(颜传林)。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地了解实际情况。
五、考核内容
1.乡镇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及工作部署情况。包括组织召开会议情况、乡级领导批示情况、对实行河长制的进度安排等。
2.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情况。乡级工作方案是否出台,总体进展如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乡级河长履职情况(河长巡河记录)。
4.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沟长制建立情况、河长制湖长制直报系统完成情况)
5.牵头职能部门(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任务细化实化和落实情况。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细化、实化情况)。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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