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开展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及联络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区河(湖)管理以及相关河(湖)长人事调整。经区总河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及区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乐山市金口河区区级河(湖)长及联络员单位名单
2.区境内大渡河各段河段长名单
3.共安彝族乡境内乡级、村级河段长名单
4.和平彝族乡境内乡级、村级河段长名单
5.永和镇境内乡级、村级河段长名单
6.金河镇境内乡级、村级河段长名单
7.永胜乡境内乡级、村级河段长名单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