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开始,我区按照省、市加快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河湖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对乐汉高速涉河建设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专项行动。6月初,区水务局在巡查中发现:乐汉高速金口河2-4标段的砂石加工场(乐山市金口河区传鑫石材加工厂)违法将工程弃渣倾倒在和平彝族乡姚食堂沟内。区水务局及时将该点位列入了河湖“四乱”范围,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乐汉高速路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将倾倒在河道内的渣土限期清理,恢复河道原貌。该公司于6月12日已完成整改。
砂石加工场倾倒弃渣整改前图片资料
砂石加工场倾倒弃渣整改后图片资料
我区各级河湖长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已整治河道的“回头看”、强化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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