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11月6日,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1,全市排名第7位,65区排名第12位(较上年同期提高7位),全省193区(县)排名120位(较上年同期提高27位),实现稳定退出全省倒数20位基本目标;优良天数率98%(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9天),优良天数率全市排名第1位。六项主要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3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4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SO2浓度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NO2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CO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O3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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