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合理采购金口河区2023年2季度至2024年1季度环境监测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现向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金口河区2023年2季度至2024年1季度环境监测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详细产品及数量见附件《金口河区2023年2季度至2024年1季度环境监测项目清单》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报价须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加盖鲜章);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资质(格、信)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其他事项
有报价意向的单位自2023年5月12日12时起至2023年5月19日12时止,将资料提交至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注:1.需通过书面提交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价函及相关资料。
2.县级饮用水源地监测需在6月5日前出具监测报告。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9楼
联系人:帅女士
电话:0833-2715922
金口河区2023年2季度至2024年1季度环境监测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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