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面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乐市环发〔2017〕57号)要求,金口河区环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砖瓦行业“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清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现状调查及现场检查情况,梳理出存在的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淘汰关停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治理无望的企业;规范整治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及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能够达到排放标准,但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的企业;挂牌督办一批问题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的企业。 二、砖瓦行业基本情况 共清理出1家“散乱污”企业。该企业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吉祥机砖厂,位于吉星乡、法人代表万永清、有24门轮窑、年产700万块机砖。2017年6月22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有生产行为,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厂容厂貌差,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下发了《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2017年7月3日向该公司下发了《查封决定书》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预计2017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细化工作内容,紧扣时间节点,强化整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开展排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对砖瓦行业开展排查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到位。 (三)强化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和公开工作。同时,注重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充分保障公民对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巩固整治成果。将整治完成的企业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网格日常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淘汰关停的企业要严盯死守,防止死灰复燃。 乐山市金口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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