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15年金口河区环保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5-12-0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金府法发【2015】2号)要求,区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1511日至20151130日,区环保局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36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对8家企业应征收排污费86万元,实收排污费86万元。出动675人次对冶炼企业、矿山企业、养殖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饮用水源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225家(次)。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

    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徐廷冲为组长,副局长李茂林、纪检组长熊静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元刚、污控股股长周瑜、审批股股长王宣华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

    三、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金府法文件要求和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实际情况,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一是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法律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程序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为合格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是在行政征收案卷评查中,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合法性,适用法律准确性,程序合法性,各阶段限时办理情况,文书规范情况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征收案卷为合格案卷,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准确,严格办结时限,制作文书规范。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是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中,主要针对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为合格案卷,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自评得分为100分。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承办的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均合法、适当,但与当前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制作不够详尽细致,证据材料还不够充分,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3、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调查取证能力。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不仅要学习环保实体法,还要加强程序法的学习;不仅要学习环保专业知识,还要加强执法技能的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乐山市金口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51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072 旅游咨询电话:(0833)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