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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0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为确保2020年金口河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依据《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家生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17-2025)》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工作要求

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和创建任务分工,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领域,10大任务(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共32项指标,各责任部门要对比各项指标要求,已达标的要加强巩固、精益求精;未达标的要加大力度尽早达标,稳定指标,及时更新,收集好佐证资料。重点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全区城乡污水处理、村庄环境整治4大工程,重点做好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处置等农村面源污染和新建绿色建筑等方面工作。力争32项指标全面达标,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完成8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培训学习。组织目标责任部门召开创建指标解读培训会,组织到2019年创建成功的成都市大邑县学习考察。(2020年1月30日前)

(二)目标责任部门拟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各责任单位依据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梳理指标,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创建实施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创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2020年2月17日前)

(三)做好指标测算分析和资料收集建档。各指标承办部门依据指标解释,对照我区实际,按项撰写各项指标测算分析报告。初步完成指标任务和完成重点项目80%以上,完成2017-2019年资料和2020年部分资料收集建档(2月29日前);修改完善后,两次完成创建资料收集建档;(3月31日前)根据省考核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和聘请专家预审(4月10日前)全面修改完善档案迎检。

(四)做好申报材料准备

1.撰写创建工作报告,梳理我区指标完成情况,向省生态厅申请申报,申请省级验收,同时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代区政府形成申请报告(代拟稿)。(2020年4月20日前)。

2.做好特色亮点点位打造

按照考核验收和复审安排,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组成专家组来金口河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和审核,根据《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特色亮点点位。(2020年4月20日前)

3.制作宣传片和宣传画册。(4月20日前)

(五)申请省级核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六)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指标资料上传系统,生态环境部审核指标(2020年9月底前)(具体以生态环境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正式通知为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相关的工作职责,认真完成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级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全区生态创建工程事项和工作事项;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生态区重点建设工程的投入。各乡(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自身财力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生态创建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目标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符合实际详细的生态创建工作方案,有力推动各项指标建设和项目实施,补齐生态创建中的短板,有力推动生态创建工作。

(四)强化考核制度。区委、区政府将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区生态创建督查组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创建行动缓慢,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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