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现将《乐山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抓好河湖巡查工作的通知》和《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转发你们。文件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市管以上主要河流巡查”。请各乡(镇)政府、区总河长办公室联络员单位、各级河(湖)长高度重视,根据《乐山市江河湖清漂专项行动推进方案》(乐发改环资〔2023〕14号)文件精神抓好河湖巡查工作。对照河湖管护治理标准,系统检查河湖管护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题,增添措施、补齐短板,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附件:1. 金总河长办发〔2023〕1号附件乐山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抓好河湖巡查工作的通知(乐总河长办发〔2023〕1号).pdf
2. 金总河长办发〔2023〕1号附件中附件1市政府2023年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pdf
3. 金总河长办发〔2023〕1号附件中附件2关于印发《乐山市江河湖清漂专项行动推进方 案》的通知(乐发改环资〔2023〕14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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