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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关于对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库区漂浮物 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26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2022年9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前往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开展震后检查,检查中发现库区存在漂浮物。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枕头坝公司等相关单位现场查看、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枕头坝公司自投产发电以来,一直委托专业队伍开展库区漂浮物打捞、清淤及处置工作,迎接了各级单位的环保专项检查,较好地完成了金口河区环保相关要求,截至20226月,库区漂浮物治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约1600余万元,累计打捞、清运库区漂浮物10300余吨由于疫情、人员等原因,近期未能及时清理。

二、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9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前往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开展震后检查,检查中发现库区存在漂浮物。我局汇同生态环境局迅速联系枕头坝公司,第一时间约谈了库区漂浮物打捞及清运处置承包方四川康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康亿”),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一是要求四川康亿对打捞作业存在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进度;二是与四川康亿签订了《2021-2024年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合同》补充要求,要求四川康亿强化近坝库区的巡视检查,杜绝出现检查死角,在确保打捞安全前提下,应做到及时打捞清理,维护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库区漂浮物清运前后对比照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库区漂浮物治理的资源投入。牢固树立“积极预防、主动作为”的生态环保工作理念,持续保障库区漂浮物治理的人力、物力的资源投入,不断提升库区漂浮物的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的优质推进。

(二)严格按照《2021-2024年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合同》补充要求规定,加强近坝库区巡视检查,杜绝出现检查死角,在确保打捞安全前提下,做到坝库区漂浮物检查全面、清理及时彻底。

(三)要求枕头坝公司督促承包方做好库区漂浮物打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加强作业船只管理,定期开展库区漂浮物打捞作业风险辨识及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作业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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