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渡河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大渡河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22〕8号)转发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清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
金总河长办发〔2022〕1号附件:川总河长办发〔2022〕8号水利厅关于印发《.pdf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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