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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乐山市金口河全面深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乐山市金口河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结合我实际,并采纳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拟了《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

2021乐山市金口河全面深化长制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乐山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乐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乐山市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河湖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河湖管护治理,持续推进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实际,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为示范,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推进河湖面貌改善,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底前,全区用水总量控制0.18亿立方米以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省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2%,消除劣V类水体;2021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达到53%;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水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77城区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营造林2万亩;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专项工作

1.持续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示范乡(镇)建设

深入调研各乡(镇)河湖管理示范乡(镇)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区级河湖管理保护示范乡(镇)评选实施方案,拟评选2个区级示范乡(镇),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加分项,激励各乡(镇)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整体成效。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所有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

深入贯彻河湖联防联控合用协议,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跨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护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联合巡查、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河湖治理问题、交流河湖治理先进经验等活动持续推进跨界河流“三排”、“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实施《乐山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案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乡(党委、政府

3.完成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

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考核模式及方式。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与综合表彰、评优选先相结合,积极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系,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审计等挂钩,激励河长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总河长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根据中央、省、市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召开全区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全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责任单位:河长办公室、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乡(党委、政府

(二)清河

5.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

根据我区河湖管理实际,参照《四川省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结合河湖自然地理、社会环境服务功能等差异特征,我区已拟定在永胜乡瓦山村“鱼池”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责任单位: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经济信息化局、区综合执法局永胜乡党委、政府

6.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我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确保已建设施设备有效运行。进一步压实一线执法责任,加大对船舶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永和镇党委、政府〕

7.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应建立公示重点河段、重要区域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全面构建水务、公安和交通运输三部门河道采砂监管合用机制,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石综合利用,开展采砂乱象行动,整治区境内河道采砂乱象,清理涉砂“三无”船舶,打击非法采砂。〔责任单位: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护岸

8.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提升规范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区河湖深入开展日常巡查,特别加强农村河湖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四乱”问题发生。逐步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APP等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实现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级河长联络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9.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基础

依托地理测绘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完善河湖划界成果,构建全区河长制“一张图”的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我区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水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乡(党委、政府

(四)净水

10.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运输、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持续保持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快非正规垃圾整治销号工作,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整治任务。〔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底全区10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排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加强对我区因”8.18”洪灾受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恢复重建。〔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绿色生产方式,采取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秸秆利用等。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因地制宜设置农膜回收点,初步构建“村、乡(镇)回收-集中储运-加工再利用”综合利用网络体系,促进废旧农膜的分类回收。2021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党委、政府

11.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现与国、省、市级考核断面有效结合,开展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完善相关管控目标。全面启动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完成《四川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编制,复核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并制定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继续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我区精准治污水平。根据“十四五”新设断面,抓紧启动2021年枯水期管控工作,指导编制科学管控方案、督促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实现整体平稳渡。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乡(党委、政府

12.加大工业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力度

以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为重点,推动重点工业用水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引导企业进行水效对标达标,强化节水载体建设。推广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工业节水改造提升,提高工业领域水资源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乡(党委、政府

13.加大力度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严格对照《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继续强化督促指导,切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完成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乡(党委、政府

14.着力抓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以水质未达标的小流域为重点,围绕“截污治污+生态修复”实施小流域污染治理攻坚,加快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推动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乡(党委、政府

15.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将三磷综合整治、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等纳入到日常执法检查、河湖巡河等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提升污染治理成效。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系统评估工作,对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开展评价。[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党委、政府

16.继续抓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全面加强城区和建制镇污水管网改建,大力实施生活污水全面截污。重点增强城区与建制镇的污水集中收集能力,加快修复因“8.18”洪灾受损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乡(党委、政府

17.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科学布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重点加强垃圾中转站、厨余垃圾处理等运营管理,着力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全系统处理设施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乡(党委、政府

18.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

坚决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污水垃圾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我区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督,确保“长制久清”,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实抓好。〔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党委、政府

19.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种养循环、健康养殖等发展模式,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两个替代”战略;继续做好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乡(党委、政府

(五)保水

20.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18亿立方米以内,持续做好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配合省、市做好大渡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理管控。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乡(党委、政府

深入开展金口河区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要求,强化节水评价工作,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快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节水型学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等节水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乡(党委、政府

21.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按照《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制定的“一站一策”退出方案,进一步落实销号制度,退出一座,销号一座,实时在小水电清理整改平台更新数据。按照上级要求,2021继续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关工作。〔责任单位水务局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乡(党委、政府

22.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

集中整治新批复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我区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快修复因“8.18”洪灾受损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取缔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建立水源地预警应争机制,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乡(党委、政府

23.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持续强化水质管理。牢固树立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保障水质安全意识,加强城乡供水厂运行管理,规范消毒净化流程,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前,我区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力争达到95%。责任单位: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党委、政府

大力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先大后小、以大带小、以点带面、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益。2021年底,千吨至百吨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达到70%,百吨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达到50%。〔责任单位:水务局、乡(党委、政府

24.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分解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确保落实到落实到图斑。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落地落实,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责任单位:水务局、乡(党委、政府

25.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持续开展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加大大渡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保护与恢复。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局、各乡(党委、政府

续推进“绿秀嘉州”行动,修复受损林草植被,加快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绿秀嘉州”工程、大渡河森林质量提升,增强林林草地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作用。2021年实施营造林2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相关乡(党委、政府

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护渔巡查工作;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修复,落实好增殖放流各项措施;做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和渔货物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党委、政府

(六)保障工作

26.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

加强河湖长制数据库建设,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规模以下河湖基础信息入库工作、按照新行政区划完成基础数据、各级河长的调整工作。加强大渡河数据收集汇总,实时动态掌握河湖情况。〔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各乡(党委、政府

27.强化依法治理

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积极配合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河湖长制相关立法工作,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乡(党委、政府

28.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中重点关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对大渡河流域的涉水环境问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流域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审计局、河长办公室〕

29.加大暗访督查工作

强化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全面落实《乐山市河长制湖工制暗访工作制度》,实现“查、认、改、罚”闭环管理,使河湖长制暗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两轮暗访督查工作,同时结合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实时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各级河湖长、河长办、联络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办法。〔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级河长、各乡(党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30.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及年度“四张”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大纲,全面完成全区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清单编制,结合各流域、各行政区域实际,提出问题、目标、责任、任务“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乡(党委、政府

31.加快河湖长制信息化进程

规范信息填报,完善河湖长制基础数据;规范巡河记录填报,完善巡河APP使用;推进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与省级平台形成全面对接。〔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乡(河长制办公室

32.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提高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能力和水平,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号河湖长制工作,让“旁观者”变成“参与者”“监督者”。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媒体、电视、标语、走访群众等方式,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经验成效总结,提升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影响力。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跟踪报道涉河湖问题处置后环境改善情况。组织开展好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级相关单位、各乡(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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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金口河长办公室2021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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