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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6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河湖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省、市总河长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川河长制办〔2021〕22号)、《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2021〕-32)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面清查河湖“四乱问题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继续深入开展区境内“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自纠自查工作,全面排查现存的河湖“四乱”问题点位,认真梳理省、市暗访抽查反馈问题点位,建立问题台账,并将问题点位信息及时报区河长办,河长办务必将问题点位填录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实现问题点位有源可溯、进展可查、结果可见。各地排查梳理的河湖“四乱”问题点位要切实做好跟踪整改督办,发现一处、填录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问题点位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清理整治标准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河湖四乱问题点位分类及清理整治工作,对2019年1月1日后新出现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以“顶风违建”予以处置,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涉及历史遗留和民生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破坏程度、发生时间等,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避免“一刀切”。河湖“四乱”问题点位要实行五个环节闭环管理,做好问题整改的“查、认、改、罚”全过程资料收集和保存,并及时报区河长办汇总,按要求在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登记备案。

加强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各级河湖长要加强巡查,做好河湖日常监管,杜绝新增“四乱”问题发生。强化“回头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改点位进行复查,严防问题反复和反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认真落实,做好信息报送

省、市河长办将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并作为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持续做好“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请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8月18日前报送问题台账表至区河长办。自8月起,每月25日更新报送问题点位及整改情况。市河长办及相关市级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及评优评先。

附件:1.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2.乐山市金口河区河湖“清四乱”问题台账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总河长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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