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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启用G245线金口河区大渡河二桥新建的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5月18日8时。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抓拍功能
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抓拍点位
G245线K795+400金口河区大渡河二桥桥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六大队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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