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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下达2025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的通知》(川财预〔2025〕44号和乐市财政行〔2025〕100号)文件,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现将该年项目管理实施情况公示如下,社会各界如有建议请向区纪委、区民宗局反映:
一、资金性质:2025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
二、资金总额:110万元。
三、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实施业主
1.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产业路灾后重建工程项目6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业主:金河镇人民政府。
2.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第一小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项目25万元。项目实施业主:永和镇第一小学。
3.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项目25万元。项目实施业主:延风中学。
四、监督电话:
区纪委:2711083
区民宗局:2711042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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