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现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低价确定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概况(表一):

三、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供应商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③省外注册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发包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④现场审核的所有材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采购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规划办获取相关资料。
(二)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网上发出公告之时起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截止。
(三)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8时00分。
(四)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将所有投标资料盖章密封后递交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规划办。
(表三):单位:元

六、确认中选人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材料,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召开党委会,现场开启投标文件,现场核查资料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低于3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选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官村社区党校二楼
邮编:614700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33-2706406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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