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汪小丽)
本人汪小丽,因保管不善将许可证编号为JY25111130017565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废,现声明以上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2025年9月23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