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金口河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乐山市金口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为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网络反馈:电子邮件:758268307@qq.com;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833-2551068;
实地反馈: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滨河路四段133号)。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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