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合理采购金口河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现向具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金口河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采购内容
对金口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科学编制金口河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项目清单,完成规划社会风险评估,通过专家评审。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供应商需提供2个县级以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交的资料需逐条响应此部分内容,未响应或漏响应视为报名无效)
1.最高限价:27.7163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均不接受)。
2.对金口河区“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和美丽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区域环境状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围绕经济发展、污染控制、总量减排、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能力、农村环境保护和美丽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面临的环境形势进行科学分析与判断,预测分析社会经济、水、大气、土壤与固废等的环境压力和环境质量发展趋势,提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规划要与金口河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省、市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构建目标与指标体系做到规划目标明确、指标可达,具有前瞻性、长远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规划编制符合国家、四川省有关环境规划编制的要求。
3.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从签订合同至2026年12月31日前,并按照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各阶段工作。
4.质量要求:本项目质量要求较高,需做好与上级规划及金口河区其他规划的衔接工作,应先后通过专家咨询、区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风险评估及法治审查后报区政府审查。要求项目编制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团队其他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成果交付:正式报批规划及相关图表附件等,报告文档4套及电子U盘1套。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政府批准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五、报价须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加盖鲜章);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资格要求和商务要求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其他事项
有报价意向的单位自2025年9月28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9日24时止,将资料提交至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注:需通过书面提交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价函及相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906室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833-2551068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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