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功能,结合区域实际需求,保障新能源车辆在辖区内的充电便捷性,由乐山金泓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的金口河区汽车充电桩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推动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落地,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
在金韵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4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同步改建用电路、变压器、配电箱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
三、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
乐山金泓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
72.001万元(大写:柒拾贰万零壹拾元整)
五、补助金额
人民币11.18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六、补助资金来源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
七、公示日期
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下午18:00(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旨在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公正性,除按规定需保密的内容外,相关信息均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锡林
联系电话:18981346226
联系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海路三段173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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