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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证遗失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1   信息来源:金河镇  【字号:

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未交回的行政执法证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予以作废,公示期60日。自发布公示之日起遗失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原执法证件注明的执法类别、执法活动。

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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