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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公示10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5-03-11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蒲梯村。

使用林地面积:0.4689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4689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

使用林地面积:0.0665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0665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民心村。

使用林地面积:0.166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166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同心村。

使用林地面积:0.2208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2208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红华公司。

使用林地面积:0.0714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0714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黎明村。

使用林地面积:0.330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3303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胜利村。

使用林地面积:0.1760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1760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华村。

使用林地面积:0.087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0873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

使用林地面积:0.0489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0489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使用林地公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

使用林地面积:0.0802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0.0802公顷。

用途:用于牵张场、施工便道建设。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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