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将主城区(国道和县道除外)设为严管区域的
通 告
为规范城区秩序、加快建设美丽金口河区,给全区人民创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行为文明的人居环境,决定将主城区设为严管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主城区(国道和县道除外)为严管区域。
二、严管区域内实行货车限时通行,早上08:00至晚上21:00,未经审批的货车严禁驶入。
三、严管区域内实行限时通行,早上07∶00至晚上21∶00,严禁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进入。
四、严管区域内禁止一切货车停放,禁止一切商贩在指定区域外占道经营。
五、严管区域内所有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乱堆乱放;户外广告投放符合要求。
六、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举报电话:0833-2711317(区交警大队);0833-271511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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