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公示(修筑象鼻村2组林业产业路)

发布日期:2025-02-26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村民委员会。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修筑象鼻村2组林业产业路。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

被使用林地村、组(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2组。

使用林地面积:0.392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公顷,临时使用/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0.3923公顷。

用途:路基,边坡。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072 旅游咨询电话:(0833)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