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我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现将《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0条措施》公平竞争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该公平竞争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以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
区发改局电话:0833-2714918。
邮寄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175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住房消费
1.推动住房消费。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按照金住建发〔2024〕7号文件,凡是购买金口河区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每户补贴2万元;购买金口河区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每户补贴1.5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支持特定人群住房消费。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按照金住建发〔2024〕7号文件,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多孩家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金口河区)购房的,二孩家庭每户补贴5000元,多孩家庭每户补贴1万元。在金口河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未满五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5万元;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10万元。凡金口河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安置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1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3.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在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按照金住建发〔2024〕7号文件,凡在金口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给予2000元/个补贴,购买车位数量不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二、鼓励购车消费
4.加力实施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安排财政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个人消费者购置电动自行车及旧车回收补贴。(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三、扩大家电数码消费
5.支持家电数码产品更新换新。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者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家电产品和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按照产品销售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台不超过300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四、推动服务消费
6.鼓励节庆消费。安排财政资金50万元,用于重要节假日、消费季等发放消费券,鼓励消费者节庆购物、餐饮、酒店等消费,营造浓厚节日氛围。(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7.激发旅游消费活力。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针对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民宿、文创商品、观演发放消费券。(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8.提升文化消费规模。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对金口河区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演唱会、音乐节、音乐会等大型营业性演出的主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不低于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予以主办单位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并对消费者给予优待。(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9.促进体育消费规模。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发放“体育消费券”。引进举办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视规模给予2万元至5万元奖励并配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10.促进健康消费需求。促进健康消费需求。鼓励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以“金色阳光·健康生活”消费券形式,对个人在公立医疗机构购买健康体检项目套餐满600元减100元,满1200元减200元、满3000元减500元。(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明确具体执行时限的政策措施外,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可与国、省、市有关补贴政策叠加。行业牵头部门负责出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所需财政资金由本级财政负责。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政策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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