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
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
用
方
案
(调整稿)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一、 序言 4
(一)编制依据 4
(二)编制因由 4
(三)编制原则 5
二、目标任务 5
(一)年度目标 5
(二)资金整合目标 5
三、工作措施 5
四、项目建设 6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
1.农村道路 6
2.人居环境 8
3.微小水利 9
4.农旅综合类项目
(二)产业发展项目 11
1.产业发展项目 11
(三)其他类项目
五、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类
2.农业产业发展类
3.其他类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工作责任
(三)管理运行
(四)群众参与
(五)监督检查
一、 序言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
4.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族宗教委 生态环境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文化和旅游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林草局 省残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
5.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族宗教委 生态环境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草局 省残联《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
6.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发〔2019〕2号)。
(二)编制因由
金口河区属于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力基础薄弱,除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等外,县级可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力十分有限,中央、省、市下达的衔接资金难以确保金口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求。
(三)编制原则
按照“四不摘”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精准施策、拾遗补缺、补齐短板,精准资金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1.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
2.坚持精准使用,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原则。
3.坚持“四自”,充分发挥群众主动参与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
围绕脱贫攻坚摘帽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切实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短板、打牢乡村振兴基础,优先解决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重点帮扶村最迫切希望、最急需解决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适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资金整合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短及安全饮水短板,瞄准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和脱贫村、重点帮扶村以及支持部分非脱贫村,以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整合资金主要集中用于全区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三、工作措施
1.按照省、市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规定和项目库管理要求,2024年实施的所有项目均从《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2025年金口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项目库》中遴选提取,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类、农业产业发展类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密相关的项目。
2.参照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族宗教委 农业农村厅 省林草局 省残联《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实施项目。
3.项目按照“先实施、先安排”的原则,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到位资金根据项目进度统筹安排。
4.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民宗局牵头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金口河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5.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安排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
四、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道路、人居环境、微小水利、农旅综合类四类项目,共计27个。其中,农村道路项目8个、人居环境6个、微小水利项目10个、农旅综合类项目3个。
1.农村道路(411.829852万元)
1.1实施地点。覆盖全区4个乡镇8个村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2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全区4个乡镇8个村建设村内道路和配套安防设施21.7公里,具体为:
1.2.1永胜乡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顺河村2组通组公路修护、硬化工程。
1.2.2共安彝族乡项目2个,安排资金23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3组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6组通组道路边坡治理工程。
1.2.3金河镇项目1个,安排资金3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集中安置点公路提升工程。
1.2.4永和镇项目2个,安排资金52.84145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建新民村4组改(扩)建生产人行便道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黎明村通村公路水毁恢复项目。
1.2.5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服务建设中心)2个,安排资金255.988402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通组道路补短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熊河坝桥梁改建及村内道路整治工程。
1.3建设标准。根据设计和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列述。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至批复之日起启动,年度内实施项目于12月底全面完工,跨年度实施项目于2025年6月底全面完工。
1.5项目效益。完善各村的村内道路和配套设施安防建设,可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问题,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可改善高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有效转移剩余劳动力。
2.人居环境(321.362838万元)
2.1实施地点。和平彝族乡迎春村和解放村,共安乡林丰村、新河村和文店村,金河镇铜河村,永和镇新乐村和新民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全区4个乡镇8个村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具体为:
2.2.1和平彝族乡项目2个,安排资金120万元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解放村污水处理项目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污水改造提升工程。
2.2.2共安彝族乡项目2个,安排资金135万元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文店村用电线路改造项目和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灾后重建)。
2.2.2金河镇项目1个,安排资金15.362838万元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村内基础设施维修加固。
2.2.3永和镇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补短板工程。
2.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建设实施。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至批复之日起启动,年度内实施项目于12月底全面完工,跨年度实施项目于2025年6月底全面完工。
2.5项目效益。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既为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居住和出行环境提供条件,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惠及广大群众的一件大实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3.微小水利(683.145932万元)
3.1实施地点。全区5个乡镇13个村。
3.2建设内容和规模
安排资金684.145932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山洪沟治理等10个项目的安全维修养护、灾后恢复、巩固提升工程。
3.2.1和平彝族乡项目1个,安排资金2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解放村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
3.2.2共安彝族乡项目2个,安排资金26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1、5组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集中安置点、新河村3、4组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工程。
3.2.3金河镇项目2个,安排资金40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民心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3.2.4永和镇项目2个,安排资金348.145932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提灌站建设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张村沟沟渠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3.2.5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项目1个,安排资金149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3.3建设标准。根据设计和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建设设施。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至批复之日起启动,年度内实施项目于12月底全面完工,跨年度实施项目于2025年6月底全面完工。
3.5项目效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灾后恢复工程项目实施后,将保证我区所有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质量,也保证了集中安置点及周围农户安居乐业,提升群众满意度。
4.农旅综合类项目(1254.371491万元)
4.1实施地点:永胜乡瓦山村、共安彝族乡新河村、永和镇新乐村。
4.2建设内容和规模
安排资金1254.371491万元用于农旅综合体项目。
4.2.1永胜乡项目1个,安排资金45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云朵玫瑰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4.2.2共安彝族乡项目1个,安排资金754.371491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
4.2.3永和镇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4.3建设标准。根据设计和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建设设施。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至批复之日起启动,年度内实施项目于12月底全面完工,跨年度实施项目于2025年6月底全面完工。
4.5项目效益。实施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助力农旅开发,方便群众出行,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产业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补助到户项目1个。
1.产业发展项目(3115.289887万元)
1.1实施地点。在桠溪村、吉星村等15个村实施全区农业产业路、产业园区建设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在全区范围内对符合标准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补助到户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5个乡镇15个村建设产业路59公里;在新华村投资300万元用于蓝莓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家庭奋进计划,对符合标准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奖补。包括:
1.2.1和平彝族乡项目5个,安排资金358.519967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迎新村产业基地连接路硬化;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蓝莓基地产业路硬化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蓝莓种植基地产业路新建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迎新藤椒、蓝莓种植基地产业路连接新建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半坡彝韵猕猴桃产业项目。
1.2.2共安彝族乡项目1个,安排资金40万元,项目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农旅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1.2.3永胜乡项目3个,安排资金340万元,项目分别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天星塘农旅综合体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产业路建设项目;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2024年中省扶持集体经济项目。
1.2.4永和镇项目3个,安排资金385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华村壮大蓝莓产业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农旅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华村蓝莓园区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1.2.5金河镇项目7个,安排资金982.393758万元,项目分别是: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1组产业路续建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药材园区产业路新建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天麻产业路提升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五一村3、6、7、8组产业路新修工程;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农业灌溉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1组产业路新修;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曙光村茶园产业路建设项目。
1.2.6区农业农村局项目2个,安排资金650.637162万元,项目分别是:金口河区金河高山蔬菜+玉米现代农业园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川牛膝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水毁修复工程。
1.2.7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小额信用贷款贴息。
1.2.8补助到户项目1个,安排资金628.739万元,项目针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实施家庭奋进计划,包括劳动收入奖补、励志小型增收和公益岗位等,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外出务工或自主发展小作坊、小庭院、小种养殖业、小买卖,进行增收奖补。
1.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建设实施。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至批复之日起启动,年度内实施项目于12月底全面完工,跨年度实施项目于2025年6月底全面完工。
1.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覆盖全区所有相关脱贫户和监测户,从老百姓自耕自作方式向规模化农业和旅游业发展,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增收的良好势头,确保脱贫人口稳步增收。
(三)其他类项目(80万元)
2.1实施对象。全区范围内符合政策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安排67万元用于全区实施易地搬迁的脱贫户贷款贴息;安排13万元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转移责任人进行补助。
2.3建设标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行业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实施。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进一步激发全区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内生动力,促进持续稳步增收。
五、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我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21230.54528万元,其中,本年度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866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类。计划投资10091.1379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670.710113万元。具体是:农村道路(村内道路)1670.65546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11.829852万元;人居环境1628.36717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投入321.362838万元;微小水利2213.65295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83.145932万元;农旅综合类项目3008.46236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254.371491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910.4046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115.289887万元。
3.其他类。其他类项目计划投资22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0万元。
项目实施完成后,衔接资金的项目有结余的可与资金不足的项目互为补充,还有结余的进行全区统筹,出现资金不足由新增衔接资金补充。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我区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866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5854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分管乡村振兴、财政和农业的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口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二)工作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部门(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民宗局、金口河区生态环境局、区人社等部门是项目的责任单位,5个乡(镇)是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
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按照“四权到县”原则,以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根据报账制度规定负责项目资料(含报账资料)的审核、收集及归档工作,为资金报账提供相应的报账凭证和审查意见等,对所提供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对项目实施倒排工期制,除跨年度项目外其他项目11月初要完成实施,12月初基本完成验收、审计、报账工作,确保12月底资金拨付率达到95%。项目结算评审后,中标单位将质保金交由业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按照审计结算金额全额支付评审尾款。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缺陷保证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
乡镇、村组、承建单位和脱贫户等作为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收集、整理、完善报账基础资料,建立项目资金辅助账,并对项目资料和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区财政局是资金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后的收支管理、按整合资金使用中的责任单位或乡镇下达预算指标和监督管理;负责预、结算评审工作。
区审计局按相关规定负责项目的审计监督、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相关部门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进行监督。
(三)管理运行。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做好统筹使用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统筹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管理台账,明晰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每月与区财政局对账,同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审核完善项目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报账进度。项目责任单位要细化项目台账,每季度与区农业农村局对账,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标准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整理收集项目资料,及时申请验收,做好项目报账等工作。
(四)群众参与。各乡镇要将统筹整合资金规划到户、到具体项目,把各类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宣传到户,让群众明白知晓质量要求和实施程序,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涉及需要群众自筹资金的项目,更要向群众讲明补助资金多少,群众自筹多少,让群众筹足资金,做好项目准备工作,调动群众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监督检查。使用整合资金的责任单位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组织项目验收,做好项目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统筹使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1.乐山市金口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名单
1-2.金口河区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1-3.金口河区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一览表
附件1-1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 端 区委书记
安沛然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师玉容 区委副书记
张 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翼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谭 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小龙 区政府办主任
王 丹 区纪委副书记
张 玲 区财政局局长
周晓瑜 区审计局局长
胡学明 区发改局局长
卢丽萍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玥 区水务局局长
卢 曦 区住建局局长
石广超 区教育局局长
樊晓玉 区民政局局长
陈小川 区人社局局长
樊成珍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郭建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川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心婕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干阿佳 区民宗局局长
徐泽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徐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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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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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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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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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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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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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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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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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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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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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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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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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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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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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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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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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不包括直接补贴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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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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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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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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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交通建设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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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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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产粮大县(市)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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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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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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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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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其他(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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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州)本级投入资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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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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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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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市、区)本级投入资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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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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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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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徐泽林 填表人:白文林 联系电话:27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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