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对我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进行修订更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兹定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公开举行金口河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
2、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平彝族乡、永和镇(和平彝族乡、永和镇各组织1-2名群众代表);
3、相关社区负责人:滨河路社区、官村社区、和平社区、逻回社区。
四、听证事项
金口河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五、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听证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守庆 电话:0833-2718758
附件:金口河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听证申请书(模板)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听证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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