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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商业用地 规划选址条件论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永和镇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商业用地规划选址条件论证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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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块用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指标表

微信图片_20240911121459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33-2706406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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