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预算安排,2023年分配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0万元。经区人民政府批复,严格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金府办发〔2021〕35 号)的有关规定,拟将资金安排用于:
附件: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统计表(1).xlsx
监督举报电话:金口河区财政局0833—2711163
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0833—2716050
联系人:万星
联系电话:0833-5022981
电子邮箱:1581648162@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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