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年度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调整版)》,并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告: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调整稿).pdf
公告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2年10年12月
监督举报电话:金口河区财政局0833—2711163
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0833—2716050
联系人:万星
联系电话:0833-2716576
电子邮箱:1581648162@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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