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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关于补充招聘2名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为更好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把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纳入全区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总体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名,统筹安排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金口河区常住户口;

(三)年龄:20岁至35岁之间,男女不限;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五)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过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及相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48624元/人/年包干使用(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日

2.报名地点:区民政局210室

3.联系人(电话):夏明俊  2711182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乐山市金口河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

(3)提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报名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4)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三)组织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者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电话通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录取成绩最低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招聘对面试成绩拉通排序,拟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由单位公招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

(五)组织资格审核、体检及签定劳动合同。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按照用人要求进行体检。

2.体检:按拟聘人数等额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被聘用人员与金口河区金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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