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强化公众参与,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金口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5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833-2716906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
邮政编码:614700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整合优化后,四川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面积2138.17公项(净调出355.21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城镇建成区、村庄、矿业权;与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金口河园区)重叠的306.62公顷划入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金口河园区)面积4843.21公顷(净调出101.53公顷),调出区域涉及村庄、耕地和商品林;四川金口河八月林自然保护区面积9587.63公顷(净调出755.08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耕地。
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16569.0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6741.17公顷,一般控制区9827.84公顷。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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